來源 | 香港奇點財經
美東時間7月13日,外媒引述美國國務院一名官員報道稱,特朗普政府計劃很快取消美國和中國審計部門之間于2013年達成的交換文件協議,此舉可能預示著對在美國上市的中國企業進行更廣泛的監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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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該協議,美國審計機構可向中國審計員索取上市公司會計文件,并賦予中國監管機構合法性,且這是美國一直在致力于獲取中國金融信息上取得的重大突破,因此該協議最初受到了美國監管機構的歡迎。
但監管機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(PCAOB)近年來則批評中國一直未能滿足協議要求,導致他們無法了解在美上市中國企業的審計情況。
美國負責經濟增長、能源和環境的副部長Keith Krach表示,中國上市公司缺乏透明度正促使美國政府官員想方設法退出該協議,這表明PCAOB將放棄從中國獲取信息的努力。
值得一提的是,今年5月份,美國參議院通過了《外國公司問責法案》,其中的兩條條款被業界認為是針對中國企業而定。首先,要求特定的證券發行人證明其不屬于外國政府擁有,或受外國政府控制。其次是,如果外國公司的財務報表連續三年不受PCAOB檢查,美國證交會(SEC)將禁止公司于美國上市或進行“場外交易”。
公開資料顯示,PCAOB是一個非盈利機構,目的是監督公眾公司的審計師編制信息量大、公允和獨立的審計報告,以保護投資者利益并增進公眾利益。高盛認為,根據其當前的理解,如果《外國公司問責法案》以目前的形式成為法律,將沒有追溯力。然而,該法案在提交眾議院時可能會被修改,相關監管機構和交易所將負責實施。
更嚴重的后果是,如果中概股公司未有解決問題以及時滿足PCAOB的檢查要求,將有可能從美國市場退市。
值得一提的是,奇點財經特邀專欄作者舒時曾撰文指出,如果中概股在美國退市,那么它在香港的第二上市也將面臨重大風險。坊間不少分析人士,甚至是中概股的高管均公開稱,把香港當作第二上市地,有助于防范美國的《外國公司問責法案》——但這種想法顯然不可行,因為第二上市的前提是存在“第一上市”。
中概股若想在香港做第二上市,實際上獲得港交所許多豁免政策。萬一這些中概股在美國退市,則這些豁免政策便會因為前提條件(在美國上市)無法滿足而失效。屆時這些中概股只能向港交所方面申請進行IPO上市,而不是以第二上市方式在香港交易所進行交易。
據外媒引述Krach回復的電子郵件稱,“這是一個國家安全問題,因為我們不能繼續承受將美國股東置于風險之中,讓美國企業處于不利的地位,任由我們的金融市場杰出的黃金標準遭受侵蝕!贝送,另一位政府官員表示正在考慮終止備忘錄,并稱白宮參與了討論。
對此,白宮未予置評,中國駐美國大使館和PCAOB未立即回復置評請求。
目前尚不清楚美國政府何時或如何取消協議,根據相關規定,需要提前30日通知對方。不過,協議的終止將不會直接威脅到已經在美國交易所上市的中國公司,如阿里巴巴、網易以及百度等大型企業。
(來源:百度 百家)